二十年后。
冯萨萨呈大字型扑睡在租住公寓的床上,“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辨忠奸,江湖豪杰……”手机铃声已经响了三遍,直到第四遍唱起时,冯萨萨才心不甘情不愿地从地板上捞起手机。
“喂……”
“你个懒虫,快给我起床!今天要交稿知道吗?下午两点前必须交稿!现在是睡觉的时候吗?你难道不知道现在交稿比睡觉重要吗?”电话那边抓狂的金希瑞是杂志社主编,也是冯萨萨少得可怜的唯一的闺蜜。
“噢,还没到下午。”冯萨萨翻了个身,在没有完全清醒过来之前她是不会睁开眼睛的。
“你个拖延症,这篇稿交不上来你下月喝西北风啊?”金希瑞现在手里若是有长鞭,估计最想干的事儿就是隔空把冯萨萨从床上卷起来,为什么?当然是着急啊!
“给我点一份大酱汤、一盘爆生菜、再来一份炒羊肉、两碗米饭,四十分钟内送到,我两个半时后交稿。好了,我要起床洗澡了,拜……”冯萨萨完立即挂了电话。
“就知道支使老娘!”金希瑞知道自己吼再大声,挂了电话的冯萨萨也是听不到的,于是只好拨通办公桌上的内线,告诉助理道:“,帮我订餐……”
半时后,冯萨萨美美地洗完澡,然后脸儿红扑扑地坐到自己空无一物的餐桌前等她的美食上门。现在的冯萨萨已经不再是二十年前的胖嘟嘟了,她有着胖瘦相宜的身材,虽然年龄已经是进入“三圈儿”的人了,但那双神采飞扬的大眼美眸没有染进任何岁月的风霜和世俗烦恼的微尘,依然如清潭般清澈,在浓密卷翘的睫毛映衬下更加的令人移不开眼。
可以冯萨萨整个人身上唯一的亮点就是这双眼睛,不媚但很美。而唯一还留有胖嘟嘟痕迹的便是她那肥脸颊了,泛着健康的粉红色、看上去肉肉的,尤其在嘟起嘴来的时候,那模样简直同时候的冯萨萨无异。
在冯萨萨的定时闹钟响起前两分钟,门外终于传来了敲门声,只不过不是送餐员,而是提着大大餐盒的金希瑞。
“哎哟喂,还给我多加了两根玉米,希瑞啊,你真是我的活菩萨呀!”冯萨萨接过餐盒袋直接冲到餐桌前,然后不管不顾地拿起筷掀开盖便吃,“希瑞呀,你也吃一点嘛,不要客气啦!”在正宗可口的羊肉满足下,冯萨萨很是有主人风范地招呼道。
“你也不看看现在几点了?谁跟你似的这个点儿还没吃早饭。”金希瑞嗔了一句道。
冯萨萨笑嘻嘻地道:“人家这是早午餐啦!节约粮食嘛!”
“你什么时候能过过正常人的生活?一日三餐、早睡早起,每天到公园去跑跑步。”金希瑞一边着,一边整理着沙发上的乱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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